1955年5月卫生部发布《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》,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旅大等12个城市试行。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一部管理生活饮用水的技术法规。
1956年12月1日国家建委员会和卫生部批准执行《饮用水15项水质标准》(草案)。
1959年11月1日建筑工程部和卫生部批准执行《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》。水质指标从15项增加到17项,增加了浑浊度和肉眼可见物。
1976年12月1日建委和卫生部批准(试行)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23项。
1985年8月16日卫生部批准并发布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85) 35项水质指标,自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1992年12月建设部发布《城市供水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》,一类水司水质目标88项,二类水司水质目标51项